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 中国政府网22日公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这份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条例分为八章四十二条。按照条例,公文种类主要包括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和纪要。条例规定了公文格式,确定了行文规则。条例要求,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条例对公文拟制提出了要求。关于公文起草,条例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条例对公文办理、公文管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网